中國“規(guī)格最高”的能源機構進行了人事調整。
7月11日,中國政府網稱,“國務院辦公廳近日發(fā)布《通知》,據國務院機構設置及人員變動情況和工作需要,國務院決定對國家能源委員會組成部門和人員進行調整。”據調整后的名單,國務院總理李克強任主任,國務院副總理張高麗任副主任;國務院副秘書長肖捷、中央財辦主任劉鶴,及包括外交部部長王毅和國家發(fā)改委主任徐紹史在內的多部委“一把手”擔任國家能源委委員。
上述《通知》明確,國家能源委員會辦公室主任由國家發(fā)改委主任兼任,副主任由能源局局長兼任,辦公室具體工作由能源局承擔。國家能源專家咨詢委員會委員林伯強[微博]認為,此番人事調整在情理之中,將讓國家能源委更好地與新一屆政府領導班子對接,更好地發(fā)揮在能源統(tǒng)籌、協調等方面的宏觀作用。
人員變動
委員總人數:比上屆少一人
結構新變化:多了兩個副職
作為2008年大部制改革的延續(xù),國務院辦公廳于2010年1月27日下發(fā)《通知》,正式讓原“國家能源領導小組”升格為“國家能源委”,目的是“為了加強能源戰(zhàn)略決策和統(tǒng)籌協調”。當時,時任國務院總理溫家寶擔任國家能源委主任,時任國務院副總理李克強擔任副主任?,F福建省委委員、常委、書記,時任國務院副秘書長尤權等人擔任委員之職。
3年時間之后,國家能源委進行了人事交接。與2010年的“版本”相比,出現了兩點不同。首先,新一屆主任、委員多數為“新人”,“舊人”相對較少。比如,在20名委員中,科技部部長萬鋼、工業(yè)和信息化部部長苗圩、安全部部長耿惠昌、徐紹史(2010年初擔任國土資源部部長)、環(huán)境保護部部長周生賢、肖捷(2010年初擔任稅務總局局長)、水利部部長陳雷留任。
其次,與原先相比,委員總人數比2010年初少了1人。2010年1月,時任電監(jiān)會主席吳新雄出現在了名單之中。但本次,吳新雄以國家發(fā)改委副主任兼能源局局長的身份當選委員。這主要是因為,在2013年新一輪大部制改革中,原電監(jiān)會與原國家能源局的職能進行了整合,成了新的國家能源局。
記者還發(fā)現,本次當選國家能源委的委員中出現了兩個副職——人民銀行副行長劉士余和解放軍副總參謀長王冠中。2010年,當選國家能源委委員的是人民銀行行長周小川。
職能體現
觀察人士稱:近年未有作用
林伯強認為:存在就是意義
在林伯強看來,國家能源委的新主任和新委員確定后,將更好地與新一屆政府進行銜接,并提高行政效率,跟上新形勢,更好地發(fā)揮其職能。
據官方文件,國家能源委當初成立時界定的主要職責是“負責研究擬訂國家能源發(fā)展戰(zhàn)略,審議能源安全和能源發(fā)展中的重大問題,統(tǒng)籌協調國內能源開發(fā)和能源國際合作的重大事項”。
但《國際金融報》記者觀察發(fā)現,成立3年來,官方僅發(fā)布了3次與國家能源委有關的消息。2010年2月3日,據新華網報道,時任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副主任、國家能源局局長張國寶表示,國家能源委員會是高層次的領導和協調機構,“國家能源局是具體管理能源事務的機構,國家能源委員會的日常工作由國家能源局承擔”。
隨后在2010年4月23日,國家能源委員會自成立以來首次召開全體會議。溫家寶當時在會上提出“組織力量編制好‘十二五’能源發(fā)展總體規(guī)劃和專項規(guī)劃”、“加快能源調整優(yōu)化結構,大力培育新能源產業(yè)”、“把2020年單位國內生產總值二氧化碳減排40%-45%的目標作為約束性指標納入國民經濟和社會發(fā)展中長期規(guī)劃”等6項議題。
時隔一年半之后的2011年9月13日,中國政府網發(fā)布消息稱,據工作需要和人員變動情況,國務院對國家能源委員會組成人員作了相應調整,時任國家發(fā)改委副主任兼能源局局長等成為委員會委員。
對此,先前有觀察人士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說,國家能源委的作用近年來“未得到充分發(fā)揮”,并主要體現在“對中國能源戰(zhàn)略的規(guī)劃和對能源體制改革的靜默上”。該觀察人士還建議,國家能源委要發(fā)揮更高規(guī)格的優(yōu)勢,成為“改革的先鋒”。
“不能這么說。很多時候,不是說多開會議就會起到國家能源委該發(fā)揮的作用。”林伯強說,“事實上,國家能源委的存在本身就具有意義,能提供保障。比如,能源行業(yè)涉及到開采、運輸、價格、政策扶持、能源安全等,一旦發(fā)生任何突發(fā)事件,不是僅國家能源局就能完全應付的,而是要由國家能源委來統(tǒng)籌,協調各部委的力量。”
改革路徑
市場有期待:應該設能源部
專家冷思考:短期沒有必要
值得注意的是,財經網援引知情人士的話報道稱,曾有人提出直接一步到位成立“國家能源部”,只是由于部委權限劃分等問題的阻礙,最終并未成行。財經網稱,國家能源委,實際上是國家能源部的“過渡模式”。
事實上,中國能源部曾在1988年出現過,但1993年遭到了撤銷,將職能分散到了其他多部委。從2005年開始,不斷有專家建議,中國須重新擁有自己的能源部。比如,路透社去年報道,中國考慮設立能源“超級部委”,但這沒有在2013年的新一輪大部制改革中實現。
“成立能源部的思路沒有錯。”對此,中國價值指數首席研究員崔新生對《國際金融報》記者說,“至少,會讓中國能源由‘虛’入‘實’,有統(tǒng)一協調管理的部門。”
以美國經驗來看,專欄作家梁盼撰文介紹,美國雖也有總統(tǒng)國家能源顧問委員會,但更有強有力的政府職能部門——能源部。在執(zhí)行過程中,總統(tǒng)可從全國聘請能源領域的專家學者,但實際上的能源行政部門依然是沒有過多分散其職能的美國能源部。
梁盼期望,能源部應把國家發(fā)改委、國家能源局等機構的能源職能都囊括在內,包括電監(jiān)會等機構也應該成為下轄機構,最終讓能源部能成為管理和調配中國所有能源的惟一國務院組成機構,“這樣,就不存在什么議事和協調的說法了”。
“關鍵在于,就目前情況看,能源部設立到底有沒有必要。”崔新生說,一方面,上世紀成立能源部的背景是,中國仍以煤炭消費為主,但現在,中國的能源消費結構已相對多元化,這意味著,短期內成立一個涵蓋面很廣的能源部,并不現實;另一方面,一旦成立能源部,部委們會有多大的可能性將其手中的能源職權完全讓渡給未來的能源部。
崔新生進一步說,與其等待,還不如結合現實情況,在已有的國家能源委和國家能源局的基礎上,將能源提升到更高的戰(zhàn)略地位,并做詳盡、務實,且涉及到能源體制、能源改革、價格管控等的全方面戰(zhàn)略規(guī)劃。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