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月22日,北京小客車指標辦官網(wǎng)公布《關于示范應用新能源小客車配置指標輪候配置有關規(guī)則的通告》,就大家關心的2016年新能源車指標“先到先得”規(guī)則做了詳解。
通告指出,申請人按時間先后順序直接配置指標,每期均按剩余額度足額配置,用盡的話則下一年優(yōu)先配置。
至于輪候時間先后次序如何確定,通告分5種情況進行了詳細規(guī)定。就大家的關心的普通車轉(zhuǎn)新能源車,通告表示,將按最后一次切換時間計算,即早轉(zhuǎn)可次序居前。
記者還注意到,此次通告提出新的規(guī)則,即單位新能源車指標每年最多5個。此前按照繳稅額度并未設定上限。
新能源指標每期足額配置
1月7日,小客車指標辦公布2016年新能源車配置規(guī)則,即共6萬個,其中個人5.1萬個、單位3000個、租賃6000個,不搖號,直接配置,先到先得,未中的只能等下一年。
先到先得的規(guī)則之下,到底誰排在前誰排在后就成了大家關注的焦點。在這樣的背景下,22日,小客車指標辦就此發(fā)出通告。
從通告看,新能源車指標輪候規(guī)則依然是先到先得,即按照申請時間先后配置指標,個人與單位分別輪候,未配置完的或者過期未使用的不再添加到下一年。
需要注意的是,此前有市民以為小客車指標辦每期會控制通過審核人數(shù),該通告予以否認。通告表示,每期均是按照當年剩余新能源指標額度足額配置。也就是說,不會設置指標平均數(shù)或者通過審核控制人數(shù)。
燃油車轉(zhuǎn)新能源車先到先得
到底誰該排在前面,誰該排在后面?通告分5種情況進行了詳細解釋,即新申請且審核通過的,按申請時間計算;重新申請且通過的,按重新申請的時間計算;審核未通過但復核通過的,還是按申請時間計算;審核通過后變更信息再次通過的,時間不變。
特別需要注意的是,燃油車轉(zhuǎn)新能源車,以最后一次申請切換時間為計算。而且,指標過期未使用再次申請的,也只能按重新申請的時間排序。換句話說,先占號卻未使用的人想再申請時,次序就變得比較靠后。
至于到底如何確定自己的申請時間,通告表示,自2016年2月1日零時起,小客車指標調(diào)控管理信息系統(tǒng)將自動顯示申請人和申請單位的新能源指標申請輪候時間起始點,申請人可在申請表中查看“新能源指標申請輪候時間”。
單位每年最多5個指標
3000個單位指標該如何配置?通告給出答案:每個單位每年最多可以申請5個。已經(jīng)提交且且獲得5個以上申請編碼的,將保留生成時間較早的5個,其余的全部取消。
輪候時間先后次序確定方面,具體的規(guī)則與個人申請大致相同。
區(qū)別在于單位有了一個延長的緩沖期,即可以到2017年再次申請:2016年應配置新能源指標而未配置的,若單位于2017年2月8日前再次提交申請且通過審核,輪候次序仍按2016年申請時間計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