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科金計函〔2018〕206號
國家自然科學基金委員會(以下簡稱自然科學基金委)2018年度共接收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申請2974項,經(jīng)初步審查受理2950項。
根據(jù)《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的規(guī)定和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評審委員會的評定結果,決定資助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199項。
依托單位科學基金管理人員及申請人可于10月29日后登錄科學基金網(wǎng)絡信息系統(tǒng)(https://isisn.nsfc.gov.cn)查詢相關申請項目評審結果。自然科學基金委將向相關依托單位寄發(fā)紙質(zhì)批準資助項目通知,并以電子郵件形式向申請人發(fā)送申請項目批準資助通知、不予資助通知及專家評審意見。
申請人如對不予資助決定有異議,可向自然科學基金委提出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相關注意事項詳見附件。
歡迎各依托單位和科研人員對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評審工作提出意見和建議。
2018年度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不予資助項目復審工作注意事項
按照《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復審管理辦法》(以下簡稱《復審管理辦法》,詳見自然科學基金委官方網(wǎng)站首頁“政策法規(guī)”-“管理辦法”欄目)的規(guī)定,申請人如對不予資助決定不服,可向自然科學基金委提出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的相關注意事項如下:
一、提出復審申請
1.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接收工作自10月29日開始,11月12日16時截止。
2.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人登錄科學基金網(wǎng)絡信息系統(tǒng)(以下簡稱信息系統(tǒng),https://isisn.nsfc.gov.cn),在線填寫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表(以下簡稱復審申請表)并于11月12日16時前提交。登錄用戶名和密碼如有遺忘,可向本單位科研管理部門索取。
3.不予資助項目復審申請人打印1份復審申請表,確認紙質(zhì)與電子復審申請表內(nèi)容一致,并在紙質(zhì)復審申請表上簽字。不予資助復審申請人應當將簽字后的紙質(zhì)復審申請表于11月12日16時前當面遞交或以快遞方式寄送(以郵戳日期為準)相關科學部綜合處。
二、受理復審申請
自然科學基金委各科學部負責受理復審申請。具有《復審管理辦法》第八條所列情形之一的復審申請將不予受理。
對不予受理的復審申請,由科學部告知復審申請人不予受理決定及不予受理的原因。
三、審查復審申請
1.自然科學基金委各科學部負責審查受理復審申請,審查依據(jù)是《復審管理辦法》、《國家杰出青年科學基金項目管理辦法》和2018年度國家自然科學基金項目指南。
2.自然科學基金委相關科學部將在12月31日之前,將復審審查結果以公函形式書面通知申請人。
3.依托單位科研管理部門可通過信息系統(tǒng)隨時查看本單位復審申請人復審申請的提交情況與處理結果。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