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9年第一季度即將結束之時,新能源汽車補貼政策終于靴子落地。
3月26日,財政部、工信部、科技部和發(fā)改委聯(lián)合發(fā)布2019年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方案及產(chǎn)品技術要求,對新能源乘用車、新能源客車和新能源專用車的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做了詳細規(guī)定。
新版補貼設置了過渡期,2019年3月26日至2019年6月25日為過渡期。
過渡期期間,符合2018年技術指標要求但不符合2019年技術指標要求的銷售上牌車輛,按照2018年補貼政策對應標準的0.1倍補貼;符合2019年技術指標要求的銷售上牌車輛按2018年對應標準的0.6倍補貼。
過渡期期間銷售上牌的燃料電池汽車按2018年對應標準的0.8倍補貼。燃料電池汽車和新能源公交車補貼政策另行公布。
同時,補貼政策明確規(guī)定地補取消:地方應完善政策,過渡期后不再對新能源汽車(新能源公交車和燃料電池汽車除外)給予購置補貼,轉為用于支持充電(加氫)基礎設施“短板”建設和配套運營服務等方面。如地方繼續(xù)給予購置補貼的,中央將對相關財政補貼作相應扣減。
具體到新能源汽車的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方面,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標準設置兩檔補貼,續(xù)航250km以下的車型取消補貼,250≤R<400的車型補貼1.8萬元,補貼下滑60%;R≥400的車型補貼2.5萬元,補貼下滑50%;插電式混動車型補貼1萬元,下滑55%。
與此同時,新能源客車與新能源專用車的補貼金額也大幅下滑。
以下為2019年新能源汽車推廣補貼方案及產(chǎn)品技術要求的詳細內(nèi)容:
一、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
(一)新能源乘用車補貼標準。
(二)新能源乘用車技術要求。
1. 純電動乘用車30分鐘最高車速不低于100km/h。
2. 純電動乘用車工況法續(xù)駛里程不低于250 km。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含增程式)工況法續(xù)駛里程不低于50 km。
3. 純電動乘用車動力電池系統(tǒng)的質量能量密度不低于125Wh/kg,125(含)-140Wh/kg的車型按0.8倍補貼,140(含)-160Wh/kg的車型按0.9倍補貼,160Wh/kg及以上的車型按1倍補貼。
4. 根據(jù)純電動乘用車能耗水平設置調整系數(shù)。純電動乘用車整車能耗比《關于調整完善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政策的通知》(財建〔2018〕18號)規(guī)定門檻提高10%(含)-20%的車型按0.8倍補貼,提高20%(含)-35%的車型按1倍補貼,提高35%(含)以上的車型按1.1倍補貼。
5. 工況法純電續(xù)駛里程低于80km的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B狀態(tài)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xiàn)行的常規(guī)燃料消耗量國家標準中對應限值相比小于60%,比值介于55%(含)-60%之間的車型按0.5倍補貼,比值小于55%的車型按1倍補貼。工況法純電續(xù)駛里程大于等于80km的插電式混合動力乘用車,其A狀態(tài)百公里耗電量應滿足純電動乘用車2019年門檻要求。
二、新能源客車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
(一)新能源客車補貼標準。具體如下:
(二)新能源客車技術要求。
1. 非快充類純電動客車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19Wh/km?kg,電池系統(tǒng)能量密度不低于135Wh/kg,續(xù)駛里程不低于200公里(等速法)。計算Ekg值所需的附加質量按照《關于2016-2020年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支持政策的通知》(財建〔2015〕134號)執(zhí)行,能量消耗率按《電動汽車能量消耗率和續(xù)駛里程試驗方法》(GB/T 18386-2017)測試(新能源貨車也按此計算)。
2. 快充類純電動客車快充倍率要高于3C。
3. 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含增程式)節(jié)油率水平要高于60%。對于燃用氣體燃料的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以油電混合動力客車為基準按照一定比例進行折算。插電式混合動力客車(含增程式)純電續(xù)駛里程不低于50公里(等速法)。
4. 取消新能源客車電池系統(tǒng)總質量占整車整備質量比例(m/m)不高于20%的門檻要求。
三、新能源貨車補貼標準和技術要求
(二)新能源貨車技術要求。
1. 純電動貨車裝載動力電池系統(tǒng)能量密度不低于125Wh/kg。
2. 純電動貨車單位載質量能量消耗量(Ekg)不高于0.30Wh/km?kg。作業(yè)類純電動專用車噸百公里電耗(按試驗質量)不超過8kWh。
3. 插電式混合動力貨車(含增程式)燃料消耗量(不含電能轉化的燃料消耗量)與現(xiàn)行的常規(guī)燃料消耗量國家標準中對應限值相比小于60%。
4. 純電動貨車續(xù)駛里程不低于80公里。插電式混合動力貨車(含增程式)純電續(xù)駛里程不低于50公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