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儲能網(wǎng)訊:綠色電力證書(以下簡稱“綠證”)今日正好“滿月”。
7月1日,綠證的自愿認購正式開始,但相應的配額考核機制卻并未同時推出。沒有配額制的強制目標,綠證的購買動力不足,有專家甚至認為沒有配額制的綠證毫無價值。
事實并非如此。
一個自愿綠電市場的開啟,多少給了有愿意購買綠電的消費者一個新增選項。
即便是綠證制度最為成功的美國,聯(lián)邦層面也沒有強制配額要求,同時并非所有州都制定了配額目標,但自愿綠電市場卻存在于整個聯(lián)邦。
以2015年為例,美國自愿綠電市場的交易電量已經占據(jù)了非水可再生能源電力交易的四分之一(圖1)。自愿的綠電市場與為滿足配額制要求而存在的強制市場相輔相成,共同促進了美國可再生能源的發(fā)展。
或許,在配額制還未明確的今天,來自美國的自愿綠電市場可以給中國一點啟發(fā)。
什么是自愿綠電市場?
美國的可再生能源電力市場主要由強制市場和自愿綠電市場兩部分構成。
其中,強制市場主要發(fā)生在批發(fā)市場,是為滿足當?shù)氐目稍偕茉磁漕~目標(RPS)而產生的,目前美國已有29個州以及華盛頓哥倫比亞特區(qū)實施了RPS(圖2)。由于配額目標多針對電力供應商,即要求其提供給用戶的電量中有一定比例的非水可再生能源電量,所以電力供應商是強制市場的主要買方。為滿足配額要求,電力供應方或通過提高自身非水可再生電力供應比例,或選則在強制市場購買綠證,電力供應商的履約成本將均勻傳導至其供電范圍內的所有用戶。
自愿綠電市場則是針對電力用戶的市場,是在強制市場之外為滿足用戶對于綠電的額外需求而產生的市場,主要發(fā)生在零售市場。自愿綠電市場的主要購買方為電力用戶,可大致分為居民和非居民用戶。相較強制市場,自愿市場更為靈活,用戶可根據(jù)自己的偏好自愿購買不同的綠電產品。根據(jù)美國環(huán)保署(EPA)的定義,綠電(green power)指的是可再生能源如風、光、生物質、水、地熱等發(fā)電,其中水電多指對環(huán)境影響較小的低水壩電站發(fā)電。在多數(shù)情況下,綠電僅指在自愿市場上交易的可再生電量。
無論是在強制市場還是自愿市場中,可再生能源電力的購買者都希望通過一種形式宣稱自己的購買行為,而可再生能源證書(Renewable energy certificates, REC)則是其購買行為的最佳證明。美國的REC與中國的綠證類似,代表1 MW·h的可再生能源發(fā)電量,并會注明該電量的來源(風電、光伏發(fā)電等)、產地、生產時間、環(huán)境排放等信息。
目前,美國有十家區(qū)域跟蹤機構負責批發(fā)市場上流通的可再生能源電量的REC簽發(fā)、核準和注銷,REC在不同的區(qū)域中正在逐步實現(xiàn)流通。另有一家第三方機構即資源解決方案中心(CRS)的Green-E Energy Program負責零售市場上的REC簽發(fā)與核準。
為什么自愿購買綠電?
自愿綠電市場的買方為電力用戶,十分多元,可以小至一位居民,也可大至一家世界五百強的巨頭公司,還可以是學校、政府、非政府組織(NGO)等公益性質更強的組織。不同于在強制市場上,電力供應商迫于RPS的法律效力進行交易,電力用戶在購買綠電時出于自愿,通過購買綠電來滿足其自身各種各樣的偏好。
由EPA、美國能源部、世界資源研究所、資源解決方案中心聯(lián)合撰寫的《綠電購買指南》中指出,購買綠電的將對環(huán)境、企業(yè)形象、財務、經濟發(fā)展以及能源安全等多方面產生益處。
可再生能源發(fā)電最為人熟知的便是其環(huán)境友好效益,無論是環(huán)境污染物質還是溫室氣體排放可再生能源發(fā)電都遠低于化石能源發(fā)電,大量使用可再生能源發(fā)電可降低整個發(fā)電行業(yè)的環(huán)境影響。
此外,可再生能源產業(yè)的發(fā)展還可以創(chuàng)造就業(yè)、帶動當?shù)亟洕鲩L,多樣化能源供給、增強能源安全。并且,可再生能源發(fā)電十分適宜分布式發(fā)電,而分布式發(fā)電可減少地方對于脆弱的、集中供電設施的依賴。
而購買綠電擴大了對可再生能源的需求,可促進可再生能源產業(yè)的發(fā)展。出于對可再生能源產業(yè)的支持,一些電力用戶,尤其是一些環(huán)保愛好者選擇購買綠電。
而在企業(yè)方面,購買綠電也有切實的吸引力。
普華永道(pwc)曾在2016年對總部在美國的部分大型公司做了一項關于購買綠電的調查,涉及行業(yè)包括IT、零售、制造、金融、健康、醫(yī)療等。調查范本中72%的公司購買了綠電,而完成公司內部的可再生能源目標是購買綠電的首要原因(圖3)。
由于綠電的環(huán)境友好效益,企業(yè)可以通過購買綠電,樹立起更加環(huán)保的、富有社會責任的企業(yè)形象。此外,企業(yè)還可以通過購買特定綠電產品,在自身公司的產品上體現(xiàn)標識,展現(xiàn)公司使用100%綠電的屬性,從而吸引特定的消費人群。在美國很多大型公司會宣稱自身的可持續(xù)發(fā)展和環(huán)保形象,主要體現(xiàn)在自身設定的碳排放量和污染物排放目標上。
從財務的角度考慮,購買綠電可以對沖部分風險。不同于化石能源發(fā)電,綠電價格尤其是風電、光伏發(fā)電幾乎不受原料價格波動的影響,用戶可更容易通過與可再生能源發(fā)電企業(yè)簽訂協(xié)議鎖定價格。此外,考慮到未來政府很有可能會收緊環(huán)境政策,化石能源發(fā)電的成本可能會隨之提高,而綠電則無這方面的顧慮。
正是出于上述原因,在政府的強制要求外,一些個人、組織、企業(yè)等有意愿主動購買綠電。
如何購買綠電?
在美國,可再生能源發(fā)電后,將同時產生電和RCE兩種商品,這兩種商品或打捆或分開銷售,而只有擁有REC才能聲稱使用了綠電。下文總結了美國,電力用戶獲得REC最主要的幾種途徑。
1)綠色標價(Green Pricing)
綠色標價主要適用于未放開電力管制的地區(qū)。
在未放開電力管制的地區(qū),電力用戶從公共事業(yè)公司(utility)購電,并支付賬單,若有使用綠電的額外需求,則可在賬單上附加一定費用,用于購買REC。公共事業(yè)公司的REC有兩種來源,或由其自身擁有的可再生能源發(fā)電機組發(fā)電產生,或向第三方購買。
2)綠色營銷(Green Marketing)
不同于前者,綠色營銷適用于已經放開電力管制的地區(qū),電力用戶可選擇從原有的公共事業(yè)公司購電,也可選擇其他競爭性電力供應商。同綠色標價類似,電力用戶需支付額外費用給電力供應方,以覆蓋REC的價格。
3)非綁定RECs(Unbundled RECs)
不同于前三者,一些可再生能源發(fā)電商在向電力市場賣電的同時未將REC綁定售出,這部分REC被稱為“未綁定”的REC,可在專門的REC市場上流通。用戶可以自行在專門的REC市場上購買REC,所購買的REC與其用電無直接關聯(lián)。這種方式與中國目前綠證購買類似,也是最受美國電力用戶歡迎的方式。
4)購電協(xié)議(Power Purchase Agreements,PPA)
PPA 通常是用戶和電廠直接簽訂的購電合同,電價固定,合同通常持續(xù)時間為10-20年,PPA還可以分為場內(On-Site)和場外(Off-Site),本文中的PPA均指場外。用于綠電的PPA又可分為兩大類,一類是物理意義上的PPA,一類是金融意義上的虛擬PPA(VPPA)。其中物理意義上的PPA流程如圖6:
用戶與可再生能源發(fā)電廠簽訂PPA,用戶以固定價格購電。電網(wǎng)負責輸配送電,而用戶直接向可再生能源發(fā)電廠支付費用,并獲得相應的電量和REC。但物理意義上的PPA有些局限,比如電廠和用戶必須在同一電網(wǎng)區(qū)域內,且當?shù)乇仨氶_放了零售市場。而隨后發(fā)展出的VPPA則更加靈活,其流程如下圖。
VPPA通常是采用差價合同的形式,雖然用戶和電廠簽訂了VPPA,固定了電價,但兩者實際仍在電力批發(fā)市場進行買賣。之后,用戶和電廠根據(jù)VPPA中電價與市場價的差額進行二次交易,多退少補,同時電廠將相應的REC給到用戶。
值得注意的是,PPA的一個很重要的作用是可以固定電價,以對沖因化石燃料價格波動而造成的火電價格波動風險。用戶主要來自高科技行業(yè)和制造業(yè),但用戶不一定會保留相應的REC,有時會出于經濟考慮,將REC出售至“非綁定”REC市場,以獲取額外收益。
5)場內自用(On-site Generation)
以上幾種方式,發(fā)電設備均不在場內(Off-Site),用戶也可選擇在自己的場地內通過自建或它建可再生發(fā)電設施,滿足自身用電需求的同時獲取REC,其中場內它建的項目可通過簽訂場內PPA實現(xiàn)購電。
6)綠色電費(Green Tariff)
在電力管制地區(qū),用戶可以選擇的綠電購買途徑較少,為滿足電力管制地區(qū)電力大用戶的購買綠電需求,在2015年,一種新型的購買途徑——綠色電費應運而生(Green Tariff),它類似于綠色標價與物理PPA的合體。
不同于綠色標價,綠色電費主要針對者是非居民的電力大用戶,并且大用戶可以選擇其使用綠電的具體來源,合同時限較長,多為兩年以上。更為重要的是,綠色電費固定了綠電價格,并非在原本化石能源價格上增加附加費。
表1總結了以上六種綠電購買途徑的異同。
參與者越來越多
根據(jù)EPA的最新數(shù)據(jù),截止至2016年,非綁定RECs仍是自愿綠電市場上用戶獲得REC的最主要途徑,但PPA的分量正逐年遞增,且平均每份PPA合同所簽訂的購買電量遠遠高于其他幾種購買途徑。
而從用戶分布的角度看,雖然小型用戶在參與者數(shù)量上仍占據(jù)主導,但其貢獻的綠電量微乎其微,超大用戶所購買的綠電量超過整個市場份額的四分之三。
用戶等級根據(jù)其用年電量(kWh)劃分,
超大用戶(Very Large):>1億kWh,
大用戶(Large):1千萬—1億kWh,
中型用戶(Medium):1百萬—1千萬kWh,
小型用戶:<1百萬kWh
中國還處于自愿綠電市場的初級階段,購買途徑較為單一,用戶購買意愿并不強烈。未來自愿綠電市場的發(fā)展趨勢如何,能否建立起強制市場,業(yè)界拭目以待。
參考文獻
EPA.2010.”Guide to Purchasing Green Power.”
PWC. 2016. “Corporate Renewable Energy Procurement Survey Insights.”
Eric O’Shaughnessy, Chang Liu, Jenny Heeter, “Status and trends in the U.S. voluntary green power market (2015 data),” National Renewable Energy Laboratory Technical Report, Oct 2016.
EPA.2016.”Introduction to Virtual Power Purchase Agreenments”
EPA.2017.”State of the Voluntary Green Power Market”