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2016年1季度蓄電池1包采購網上比價公告
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就2016年1季度蓄電池1包采購項目及相關服務進行國內公開網上比價,現(xiàn)邀請合格的供應商參與本項目的報價。本項目須按不含增值稅價格報價,貨期超過120天,報價視為無效。
1.比價內容:2016年1季度蓄電池1包采購的供貨及相關服務;
2. 詳細內容請參閱本公告附件“貨物清單”。
3. 參與報名供貨商的資格要求:
(1)參與報價供應商為具有獨立承擔民事責任能力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注冊的獨立法人; 法定代表人為同一人的兩個及兩個以上法人,母公司、全資子公司或有控股、管理關系的不同單位,不得同時參加本項目或本項目同一標段的比價。
(2)參與報價供應商營業(yè)執(zhí)照經營范圍涵蓋所報項目物資的制造或銷售。(備注:供應商必須提供全國企業(yè)信用信息公示系統(tǒng)(網址:http://gsxt.saic.gov.cn/)下載并打印的工商公示信息、企業(yè)公示信息頁面內容并加蓋公章。)
(3)注冊資金達到50萬元或以上;
(4)參與報價供應商須為增值稅一般納稅人。
(5)生產廠家、授權經銷商或持有供貨承諾函的經銷商(承諾供貨函格式見附件),如是持有授權經銷商供貨承諾函的經銷商,需同時提供生產廠家授權給該授權經銷商的授權證明文件。
注:請參與報價供應商到城軌采購網(網址:www.mtrmart.com)進行注冊并加盟會員。
4. 公告時間、報名時間、地點:
公告時間: 2016 年 1 月 11 日至 2016 年 1 月 18 日止;
報名時間:本公告發(fā)布之日起至 2016 年 1 月 18 日 17∶00(節(jié)假日除外);
報名方式:網上報名
報名時須到城軌采購網(網址:www.mtrmart.com)上傳《報名申請表》(格式見附件1)及以下資料:
(1)營業(yè)執(zhí)照復印件(副本)(加蓋公章);
(2)法定代表人證明書、法定代表人授權書(格式見附件,正本加蓋公章);
(3)法定代表人、被授權人身份證復印件(加蓋公章);
(4)退比價保證金說明,包括項目名稱、公司名稱、退保證金賬號(加蓋公章);
(5)增值稅一般納稅人有效證明文件(加蓋公章);
(6)提交滿足本項目報名人資格要求的相關證明文件(加蓋公章);
若第一次公告報名單位不足三家,則發(fā)布二次比價公告后重新掛網比價。
5.各供應商如有澄清,請在接受澄清的時間內登錄城軌采購網填寫澄清內容。澄清清單掛網時間(如有)及網上報價時間將另行公告通知。報名人需通過資格審核且通過城軌采購網審批成為會員供應商方可參加網上報價。
6.所有報價人須按要求提交比價保證金,金額為(人民幣)6000元。已提交年度比價保證金的會員供應商不需重復提交。中價供應商不按中價結果簽訂合同的,按照《運營事業(yè)總部物資采購供應商管理細則》(GDY/QW-AZ-WZ-07)的相關規(guī)定處理(點擊路徑查看http://bid.gzmtr.com/bizztbtz/bid_ztbtz_qg/201504/t20150401_38925.html)。在此情況下,如已確定中價人,業(yè)主有權授標予下一個中價候選人,或重新比價。
7. 本次參與報價供應商的比價保證金必須在 2016 年 1 月 18 日 (以提交保證金憑證的日期為準)下午17∶00前提交。已提交年度比價保證金的注冊供應商不需重復提交(僅適用于項目金額100萬元以內的項目)。逾期或未提交比價保證金的報名人,將無權限參加本次網上報價。
8.評審委員會組成,本次資質評審委員會評委人數為 3人,評審過程將按以下幾個步驟進行:
(1)接受報名等響應資料
(2)組織評審會議(在赤沙車輛段評審室進行評審)
(3)確認響應供應商,報名人需通過資格審核且通過城軌采購網審批成為會員供應商方可參加網上報價。
9. 正式報價人確定方法:資格評審小組的評委根據公告對報名人的要求,按照附件2《資格評審表》對各報名人進行資格審查,只有滿足要求的報名人才能成為合格的正式報價人。如第一次公告資格審查合格的報名人或最終報價響應人不足三家時,應當重新組織比價。
10. 本次比價采用以下辦法確定中價候選人:
若清單中同樣物資出現(xiàn)兩個或以上的報價時,以最低報價作為評審價。
①不允許缺漏項,總項總價比:對總項總價進行比較,最低總價的報名人推薦為該項目第一中價候選人,次低者推薦為第二中價候選人,以此類推。如遇評審價相同者,以總貨期短者列前。如遇評審價及總貨期均相同者,取注冊資金大者列前。
11. 如果第一中價候選人中價后不按比價結果簽訂合同,業(yè)主可確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二中價候選人中價,如果第二中價人中價后不按比價結果簽訂合同,買方可確定有能力履行合同的第三中價候選人中價。
12.本次比價保證金的提交僅接受銀行轉賬的方式。
單位名稱: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運營事業(yè)總部采購物流中心
開戶銀行:建行廣州盤福路支行
賬號:44001420302053001638
13. 比價保證金的退還:未中價報價供應商的比價保證金,將予以無息退還;中價報價供應商的比價保證金,在簽署合同并提交履約保證金后予以無息退還,年度比價保證金的退還按照《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城軌采購網網上比價年度保證金管理試行辦法》執(zhí)行。如在退還比價保證金時發(fā)生銀行費用,則在比價保證金金額內扣減后將余額退回。
14. 本項目不允許有缺漏。合格的報價人如有報價缺漏項按報價無效處理。
報價人需以澄清后的“貨物清單”規(guī)定的型號規(guī)格進行報價,任何變更將視為缺漏項。但如果所有報價人對于某項都未報價,該項不作為缺漏項。
15. 本項目報價響應有效期應在報價截止日后180天內保持有效。報價響應有效期比規(guī)定時間短的將被視為非響應性報價,業(yè)主可以不接受其報價。
16. 在合同履行期間,如中價人無法按合同約定的貨物的型號規(guī)格、性能等要求供貨,要求變更,除非原生產廠出具了型號規(guī)格已停產或替代的證明文件,且停產、替代時間是在報價截止時間之后,并獲業(yè)主同意,否則,中價人應向業(yè)主支付該合同項下該貨物總價的30%的違約金。
17. 本公告同時在城軌采購網“www.mtrmart.com”;中國采購與招標網“www.chinabidding.com.cn”; 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www.gzmtr.com”上登載,請登錄上述網站瀏覽公告及附件的詳細內容(如有修改、補充,以城軌采購網“www.mtrmart.com”的內容為準)。
18. 有關此次比價邀請之事宜,可按下列地址以書面或傳真的形式向業(yè)主查詢。
19.有關此次比價的報名申請表見附件1;
20.業(yè)主保留授予合同的權利及在授予合同時對貨物數量和服務予以增加或減少或拆分的權利。
業(yè)主聯(lián)系方式
業(yè) 主: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地 址:廣州市海珠區(qū)金運路1號廣州地鐵運營事業(yè)總部采購物流中心
電 話:020-83106983
傳 真:020-84226606
郵 編:510308
聯(lián) 系 人: 蘇工
廣州地鐵集團有限公司
二〇一六年 一 月 十一 日
附件1:報名申請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