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儲能網(wǎng)訊:記者昨日從市發(fā)改局了解到,《中山市新能源汽車推廣應用財政補貼實施細則(2014-2015年)(以下簡稱《細則》)》已于近日出臺,財政補貼資金的對象為2014年1月1 日至 2015年12 月 31 日購置(以實際上牌時間為準),并在中山市轄區(qū)內登記注冊新能源汽車的單位和個人。購車者一臺車最高可獲得省級補貼和市級補貼共50萬元。市發(fā)改局人士表示,由于省級補貼和市級補貼在申報時間、補貼標準等方面存在差異,購車者容易產生混淆,所以應了解具體政策,并按時申報,以便及時領取補貼。
■購車者最高可獲得省市級補貼共50萬
新能源汽車是指純電動汽車、插電式混合動力汽車(含增程式)、燃料電池汽車。新能源汽車購車補貼分為國家補貼、省級補貼和市級補貼,其中國家補貼在汽車出廠時已由汽車生產廠家領取,省級補貼和市級補貼由購車者申請領取。省級補貼和市級補貼按照 “先購后補、據(jù)實清算”的原則進行補貼。
根據(jù)《細則》,申請新能源汽車補貼需滿足以下條件:2015年12月31日前新購置的新能源汽車在中山市公安局交警支隊車輛管理所完成注冊登記;納入國家 《節(jié)能與新能源汽車示范推廣應用工程推薦車型目錄》;符合新能源汽車純電動續(xù)駛里程要求。
具體到補貼標準,各級財政車輛購置補貼額度不得超過車輛價格 (即未扣除任何補貼時的價格)的70%。按新能源汽車類型、續(xù)駛里程、車長等劃分不同檔次進行補貼,以2015年標準為例,對于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客車類,省級補貼和市級補貼以1:1的比例進行補貼,純電動客車最高可獲得補貼50萬元。純電動、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私人乘用車則按照續(xù)駛里程進行補貼,省級補貼與市級補貼比例為1:4,純電動私人乘用車最高可獲得補貼5.4萬元,插電式混合動力(含增程式)私人乘用車最高可獲得補貼3.15 萬元。
■補貼資金直接撥付至購車者賬戶
根據(jù)《細則》,純電動專用車入郵政、物流、環(huán)衛(wèi)、工程車等,2015年購買車輛按電池容量每千瓦時補貼1080元,每輛車省、市補貼總額不超過13.5萬。
燃料電池車中燃料電池乘用車省、市補貼共18萬元,燃料電池客車省、市補貼共45萬元。
由于購車者容易將省級補貼與市級補貼混淆,發(fā)改局特意提醒購車者,2015年下半年省級補貼申報時間為2015年10月、2016年1月,市級補貼申報時間為2015年12月-2016年1月,截止到2016年1月31日,預計省級和市級新能源汽車補貼發(fā)放時間為申報結束時間后1個月。對經審核符合補貼條件的新能源汽車,購車補貼資金直接撥付至新能源汽車所有人(以行駛證為準)賬戶。
在中山購買的新能源汽車原則上由購車所在汽車銷售機構統(tǒng)一代辦申請,也可由車主向市發(fā)展改革局申請;在外地購買新能源汽車且未享受當?shù)匦履茉雌囃茝V應用財政資金補助的,車主可直接向市發(fā)展改革局申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