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儲能網訊:湖北國資改革的另一場重頭戲正在啟幕,通過增資擴股,三峽集團有望成為湖北能源(000883,股吧)(000883.SZ)新的控股股東。
近日,停牌多日的湖北能源對外公告稱,公司實際控制人湖北省國資委已與三峽集團簽訂了《關于依托湖北能源集團深化合作的協(xié)議》,三峽集團計劃對湖北能源增資50億元,待增資完成后,三峽集團將躍升為湖北能源大股東。
不過,這一增資計劃實現(xiàn)的前提則是引入陜西煤業(yè)化工集團有限責任公司(以下簡稱“陜煤集團”),待陜煤集團、三峽集團及湖北能源完成兩個煤炭相關項目的組建后,才正式啟動增資。
“也就是說,雙方重組起碼要幾年之后才會進行?!币晃灰竽涿男袠I(yè)分析師對21世紀經濟報道記者表示,這種連環(huán)相套的方式,能讓三方的利益都得到保障。
這也將成湖北國資委控股重點子公司中,第二個將控股權讓渡給央企的案例。而在此前湖北省國資委的一場內部會議上,省國資委主任文振富就曾透露,湖北省國資改革的指導意見是,讓國有資本陸續(xù)從一些非競爭性行業(yè)和領域退出國有控股地位。
“湖北能源的重組正是沿用這一思路,也符合湖北省一貫的以投資換資源的思路。”上述行業(yè)分析師坦言,而經過此番重組后,湖北能源還有可能變身三峽集團新能源的整體上市平臺。
陜煤入局
按照方案,陜煤集團將與湖北能源合資成立陜煤集團在湖北唯一的煤炭銷售平臺,即湖北煤炭投資開發(fā)有限公司(以下簡稱“湖北煤投”),待成立后,湖北煤投將成陜煤集團在湖北乃至華中地區(qū)的總經銷商,負責動態(tài)承接政府煤炭應急儲備,建立、培育區(qū)域性煤炭交易市場,成為華中區(qū)域大型現(xiàn)代煤炭物流服務提供商。
首期增資完成后,從2015年起陜煤集團按照供應其全資及控股子企業(yè)的價格,年供應湖北煤投公司1500-2000萬噸優(yōu)質煤炭,此后隨著蒙華鐵路建成通車提升到每年3000-5000萬噸。
此外,三峽集團與陜煤集團、湖北能源集團三方共同投資建設湖北荊州煤炭產業(yè)園區(qū)煤制氣項目,三方各自持股占比分別對應為35%、35%和30%,該項目也將由陜煤集團控股管理。同時,湖北煤投還將作為雙方后續(xù)合作平臺,共同投資建設荊州煤炭鐵水聯(lián)運儲備基地及配套碼頭、華中煤炭交易中心等項目。
這被視為湖北省國資委力保湖北能源安全的“代價”。
湖北能源董事長肖宏江在2015年兩會接受媒體采訪時也透露,湖北缺煤少油,水電開發(fā)殆盡,也沒有天然氣,與陜煤集團的合作,能保證湖北省的電力供應,延長公司的產業(yè)鏈。
“在煤炭的下行周期,這個劣勢不太明顯。”上述分析師指出,但若煤炭市場好轉,其可能再度面臨要搶指標找煤炭的尷尬,且湖北省近些年的發(fā)展速度很快,對電力需求的增速也很明顯,煤炭作為當下主要的能源資源之一,后期的需求量也會很大,如果有穩(wěn)定的供應渠道,則可以降低湖北省的能源風險。而陜煤集團初期提供給湖北省的煤炭供應量就約占湖北省能源需求的1/3左右,后期供應量上漲后,其供應量還將增加。
蒙華鐵路的建設則給湖北帶來一個新的發(fā)展契機,借著長江水運的優(yōu)勢,和蒙華鐵路的“北煤南運”的地理優(yōu)勢,湖北計劃在其所屬的荊州市建成華中煤炭交易中心、荊州大型煤電機組等?!斑@被視為湖北的新機遇,但這些計劃成功的關鍵問題就是煤炭的原料來源。”上述分析師指出,借湖北能源重組的契機,引入陜煤集團后,此后能形成穩(wěn)定的煤炭供應,這將給上述籌劃中的項目在申報過程、及湖北能源在荊州地區(qū)的燃煤機組的成本下降和燃料供應保障上加分不少。
三峽謀劃
如果只是停留在單純的煤炭資源供應保障上,三峽集團或許就沒有參與的意義,但事實并非如此。
從湖北能源自身來說,作為第二梯隊的國字號能源企業(yè),湖北能源背靠湖北省國資委的背景,無論是資源掌控能力還是前期的盈利能力都相對不錯?!皩笔Y委來說是很不錯的一個平臺。”上述分析師坦言,但另一個客觀情況是,湖北能源的長遠發(fā)展尚有瓶頸。
此前,憑借著整合鄂東的火電和清江的水電,湖北能源在傳統(tǒng)能源企業(yè)中盈利能力不錯,也一直是湖北省重要的電力供應平臺,但隨著國家對火電的限制,湖北能源也順勢開拓諸多新能源項目,但從水電方面來看,隨著三峽集團和其他大型水電項目的開發(fā),國內水電資源的開發(fā)十分有限,而包括風電、光伏等在內的新能源,市場氣候尚未完全成型,開發(fā)成本較高,與大型電力央企合作,能讓湖北能源從長遠上發(fā)展得更好。
三峽集團在新能源市場已布局多年,裝機規(guī)模在業(yè)內排名靠前。一位三峽集團內部人士透露,三峽集團對新能源業(yè)務的規(guī)劃是最終謀求整體上市,但囿于整體市場還不夠成熟,其尚未達到上市的要求,而湖北能源本身也有新能源的規(guī)劃,若借助湖北能源實現(xiàn)新能源的整體上市,其成本會遠低于通過首次公開募股(IPO) 的方式上市。且湖北能源的盈利能力和各項指標都不錯,即便不做整體上市平臺,其也能利于三峽集團的規(guī)模擴張。
為了確保這一思路實施,在三峽集團與湖北國資委簽訂的協(xié)議中明確:湖北能源集團能源主業(yè)不變,并作為三峽集團從事火電、煤炭、油氣、中小水電及湖北省內核電、新能源開發(fā)的業(yè)務發(fā)展平臺,按照這一定位,三峽集團同意將其目前擁有的中小水電、湖北省內風電及湖北銀行股權等整合到湖北能源。上述分析人士指出,“按照這種設想,待增資擴股完成后,三峽集團可能會尋找合適時機將下轄的新能源資產注入湖北能源?!?
不過,目前,這個龐大的重組計劃還在等待相關監(jiān)管部門的審批。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