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儲能網訊:12月5日,湖南能監(jiān)辦印發(fā)《湖南電力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湖南電力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征求意見稿)》。
《湖南電力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明確了各類輔助服務補償標準。其中,納入細則管理的獨立新型儲能容量不低于2MW/2MWh。而且無論是發(fā)電側或用戶側,獨立新型儲能、抽水蓄能暫不參與輔助服務費用分攤。
對于儲能考核要求:
當頻率高于49.90Hz且低于50.10Hz的情況下,對新型儲能的日充、放電計劃曲線進行考核。實際充、放電力不應超過負荷指令電力的2%(當負荷指令小于25MW時,允許偏差范圍為0.5MW),實際充、放電力超過負荷指令允許偏差范圍時,按超出部分電力積分電量的2倍統(tǒng)計為考核電量。
當頻率在49.90Hz及以下時,或當頻率在50.10Hz及以上時,對新型儲能的日充、放電計劃曲線進行考核。實際充、放電力超過負荷指令時,按超出部分電力積分電量的4倍統(tǒng)計為考核電量。
輔助服務補償:
獨立新型儲能調峰補償,電力調度機構結合系統(tǒng)調峰需要調用,下達調度計劃(含調度指令)要求獨立新型儲能電站進入充電狀態(tài)時,對其充電電量進行補償,具體補償標準為300元/MWh。
在調峰困難時段、負荷高峰時段、電力供應緊張時段,對直控型可調節(jié)負荷接受電力調度機構(主站)控制,上調用電功率,增加用電量進行填谷進行補償;下調用電功率,減少用電量進行削峰進行補償。削峰和填谷補償分別為450元/MWh。
一次調頻補償:小擾動補償標準200元/MWh;大擾動補償標準1000元/MWh;模擬測試結果滿足大擾動補償標準450元/MWh。
無功電量補償價格為50元/MVarh。
非電網投資的調相機,調相運行補償標準,暫取20元/MVarh。
AVC補償標準取0.1元/兆瓦時。
每臺穩(wěn)定切機影響電量補償標準,取300元/兆瓦時。
對水電、火電、同步調相機給予轉動慣量補償;其他類型并網主體暫不納入。同步調相機轉動慣量補償標準,取100元/Mvar。
爬坡補償標準,取15元/MW。
輔助服務補償費用分攤:
為特定發(fā)電側并網主體服務的電力輔助服務,補償費用由相關發(fā)電側并網主體分攤。
為特定電力用戶服務的電力輔助服務,補償費用由相關電力用戶分攤。
為電力系統(tǒng)運行整體服務的電力輔助服務,補償費用由發(fā)電企業(yè)、市場化電力用戶等所有并網主體共同分攤。
發(fā)電側并網主體按照上網電量比例分攤,獨立新型儲能、抽水蓄能暫不參與分攤。用戶側并網主體按照下網電量比例分攤,市場化用戶(含電網企業(yè)代理購電用戶)為當月用電結算電量,獨立新型儲能、抽水蓄能暫不參與分攤。負荷聚合商、虛擬電廠等直控型可調節(jié)負荷由其對應的電力用戶承擔分攤責任,不重復分攤。
原文如下:
國家能源局湖南監(jiān)管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湖南電力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湖南電力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湖南中小型電廠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
國家能源局湖南監(jiān)管辦公室關于印發(fā)《湖南電力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湖南電力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湖南中小型電廠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的通知》.pdf
湖南能源監(jiān)管辦關于《湖南電力輔助服務管理實施細則》《湖南電力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湖南中小型電廠并網運行管理實施細則》政策解讀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