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前,在世界經濟論壇的全球風險報告中,氣候風險并未被列為全球五大風險之一。而2020年的報告中,全球五大風險都與氣候有關:極端天氣、氣候行動失敗、自然災害、生物多樣性喪失和人為環(huán)境災害。
金融穩(wěn)定委員會(The Financial Stability Board)相關工作組將氣候風險分為兩類:向低碳經濟轉型的相關風險和氣候變化實際影響的相關風險。
氣候變化帶來的實際風險包括颶風和洪水等極端天氣事件,由于通常媒體會進行報道,因此這類實際影響的風險很容易被識別和關注。然而,與氣候變化相關的長期的、物理的風險,如海平面上升等,則很少引起大眾關注。
中國石油集團經濟技術研究院(ETRI)
天然氣市場研究所
白樺
01、轉型風險受到的重視度較少
在全球能源發(fā)展過程中,能源轉型風險受到的重視相對較小,包括緩解和嘗試適應氣候變化所需要的政策、法律、技術和市場變化。能源行業(yè)一直存在轉型風險,Enerdata數據顯示,能源行業(yè)二氧化碳排放量為全球最大,占比45%。其中,電力部門的二氧化碳排放量占能源部門總排放量的83%。向低碳經濟轉型不可避免涉及電力部門的能源轉型。
當前,能源轉型是一個較大的“創(chuàng)造性破壞”的過程。“創(chuàng)造性破壞”這一術語被20世紀具有影響力的經濟學家約瑟關.熊彼特(Joseph Schumpeter)所推廣,主要指“不斷從內部變革經濟結構、不斷摧毀舊結構、不斷創(chuàng)造新結構的產業(yè)突變過程”。破除舊的做事方式,為新方法騰出空間。這一概念可應用于能源轉型,用以描述向低碳能源轉型的新方法。
02、能源轉型需要較長時間來實現
學界認為,從技術創(chuàng)新到市場主導至少需要40年,整個經濟體的能源轉型或需要數百年的時間。因為,許多經濟部門需要時間來適應新的燃料和技術。預計未來全球能源結構中,可再生能源將需要更長時間才能成為主體能源。
國際能源署(IEA)預計,現行政策情景下,2040年可再生能源(不包括水力和生物能源)僅占全球能源需求的7%。風力發(fā)電和太陽能光伏發(fā)電分別始于1880年和1954年,要成為主要能源供應仍需要時間。IEA預計,基準情景下,化石燃料(石油、天然氣和煤炭)仍將是滿足供應的主要能源,2040年在全球能源需求中占比為74%??沙掷m(xù)發(fā)展情景下,2040可再生能源占全球能源需求的17%,化石燃料占58%。
03、能源轉型的速度或導致資產擱淺
當能源轉型緩慢推進時,經濟調整成本較低。當能源轉型速度較快時,伴隨著能源供應和能源價格的沖擊,經濟調整成本較高。以上兩種情況都可能導致擱淺資產。劍橋可持續(xù)發(fā)展領導力研究所將其定義為受向下升值影響的資產,或因低碳轉型而轉換為負債的資產。
資產擱淺或將給經濟帶來系統(tǒng)性風險,造成能源安全風險。因此,能源轉型最好是漸進、有序的轉型,將資產擱淺風險的影響降至最低。根據金融智庫碳追蹤(CarbonTracker)的數據,如果能源快速轉型,將全球平均氣溫增幅限制在高于工業(yè)化前2攝氏度的水平,或將減少三分之一的2018-2025年化石燃料資本投資計劃約5萬億美元。根據彭博指數,近年煤炭生產商的市場估值(以企業(yè)息稅折舊及攤銷前利潤EBITA)逐步下降,過去5年降幅為62%,而太陽能產品公司的資產同期增長32%。
企業(yè)可以通過設計戰(zhàn)略來駕馭創(chuàng)造性破壞。目前一些國家已經開始在投資決策中將碳排放成本內部化。例如,英國石油公司在開發(fā)全球項目時假設每噸征收40美元的碳稅;丹麥石油天然氣(DONG)公司向風力發(fā)電轉型。
04、資產擱淺的應對
壟斷型企業(yè)在引入競爭和資產重組過程中往往會造成成本上升。資產擱淺可能出現在許多經濟部門,包括能源、房地產、農業(yè)、礦業(yè)、公用事業(yè)、運輸等。資產擱淺受技術成本下降、環(huán)境問題、消費者偏好以及政府法規(guī)和政策等因素影響。
目前,由于太陽能光伏和陸上風能技術成本的迅速下降,促進了可再生能源快速發(fā)展。歐洲部分公用事業(yè)公司由于電力供應過剩和電網增量需求疲弱導致價格走低,將數十億美元的資產減值費用記入資產負債表。根據安永公司數據,2016年歐洲電力和公用事業(yè)公司的資產減值達230億歐元(250億美元),約占其總市值的8%。對其新投資、融資能力造成影響,而新投資反過來又會影響能源系統(tǒng)的安全。近期,挪威政府允許本國價值1萬億美元的主權財富基金減持部分煤炭和能源公司的股份。日本政府養(yǎng)老投資基金則主張在氣候變化問題上與能源公司加強合作,而非剝離其在能源公司中的股份。目前,由各國央行和監(jiān)管機構組成的全球網絡以及金融監(jiān)管機構和央行被要求評估與氣候有關的金融風險,并將與氣候有關的風險納入對金融系統(tǒng)的監(jiān)管。
為了找到滿足能源需求,能源轉型應該漸進、有序、可持續(xù)的推進。同時還需要尊重各國的戰(zhàn)略和優(yōu)先事項。國家間相互協(xié)作的方法有利于減少能量轉換混亂。此外,為了最有效地管理陷入困境的資產風險,還迫切需要進一步了解能源轉型速度的決定因素,幫助決策者協(xié)調有序的能源轉型,加強合作研究以填補知識空白。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