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儲能網訊:近日,西藏日喀則市和阿里地區(qū)發(fā)布2023年風電、光伏發(fā)電等新能源項目競爭性配置公告。項目總規(guī)模光伏500MW、風電300MW,最低配置儲能容量440MWh。
至此,西藏阿里地區(qū)、日喀則市、那曲市、拉薩市、山南市已啟動的風、光項目競配,預計最低產生1.9GWh的儲能配置容量。
日喀則市
要求在確定項目投資主體,取得備案(核準)后需在一個月內開工建設,年度開發(fā)建設規(guī)模按照自治區(qū)確定的建設時間要求全容量并網投產。
儲能要求:光伏發(fā)電項目儲能規(guī)模不低于光伏裝機容量的20%,儲能時長不低于4小時,并按要求加裝構網型裝置。
阿里地區(qū)
儲能可1:1申報,保障性并網光伏+儲能項目配置儲能規(guī)模不低于光伏裝機容量的20%,儲能時長不低于4小時,并按要求加裝構網型裝置。
另外,儲能與電力市場跟蹤到那曲市、山南市和拉薩市都已啟動風光競配。
那曲市:光伏700MW,光熱200MW,風電100MW,最低配置儲能容量160MWh。
山南市:保障性、市場化并網光伏項目競配共計650MW。按照儲能規(guī)模不低于光伏裝機容量的20%,儲能時長不低于四小時估算,預計最低儲能容量為520MWh。
拉薩市:光伏項目競配975MW。按照儲能規(guī)模不低于光伏裝機容量的20%,儲能時長不低于四小時估算,預計最低儲能容量為780MWh。