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儲能網訊:電網替代型儲能屬于電網側儲能中的一種,和電網側獨立儲能有相同也有不同,下面來談談電網替代型儲能。
1.有關概念
電網替代型儲能屬于電網側儲能,相比較電網側獨立儲能,相同點是都直接接入公用電網,不同點是電網替代型儲能不具有獨立市場經營主體地位,不能參與電能量市場和電力輔助服務市場,投資主體是電網企業(yè),類似于輸變電設備的地位、功能,不結算其充放電量。
2.應用場景
在偏遠山區(qū)、海島等電網延伸困難地區(qū)配置電網替代型儲能,解決用電問題;在電網末端、配電網薄弱、新能源高滲透率接入等地區(qū)配置電網替代型儲能,提升電壓支撐能力和電網供電能力;在變電站站址資源和輸電線路走廊緊張地區(qū),以及臨時性負荷明顯等地區(qū)配置電網替代型儲能,緩解主變和線路重過載問題;針對緊急供電或重要電力用戶等需求配置電網替代型儲能,提供應急供電保障;電網發(fā)生故障時電網替代型儲能充當黑啟動電源等。
當前,配電網層面的新能源發(fā)展較快,部分地區(qū)已達電網承載力上限,在一些重過載臺區(qū),配置電網替代型儲能,可減少輸配電資產投資建設。
3.成本回收
根據《國家發(fā)展改革委辦公廳 國家能源局綜合司關于進一步推動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和調度運用的通知》(發(fā)改辦運行〔2022〕475號),探索將電網替代型儲能設施成本收益納入輸配電價回收。但在實操中,依據2019年印發(fā)的《輸配電定價成本監(jiān)審辦法》“抽水蓄能電站、電儲能設施、電網所屬且已單獨核定上網電價的電廠的成本費用”不得計入輸配電定價成本,第三監(jiān)管周期輸配電成本核算未計入儲能成本。
考慮發(fā)改辦運行〔2022〕475號是2022年印發(fā)的,晚于2019年印發(fā)的《輸配電定價成本監(jiān)審辦法》,在未來輸配電成本核算中也許會考慮電網替代型儲能,在滿足充放電量、調用次數、安裝位置等條件后可納入輸配電成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