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儲能網訊:中國的電力體制改革將進入第三階段。
繼2002年拆分國家電力公司和2011年進行電網企業(yè)主輔分離改革后,新一輪針對“輸配電”的改革進入倒計時。
經濟觀察報獲悉,代表電改新方向的《關于深化電力體制改革若干意見》(下稱“意見”)已獲有關部門批復,目前相關部委和有關單位正就《意見》進行討論,電改新方案有望年內出臺。
有接近《意見》制定的人士向經濟觀察報透露,新電改方向已基本成型,主要涉及售電側改革、交易中心獨立、固定輸配電價和大用戶直購電等方面。而2002年電改提出的“輸配分開”和被業(yè)界熱議的“調度獨立”,恐無緣本次改革。
具體來講,大用戶直購電方面改革不大;以“固定輸配電價”代替現有“購銷價差”的電網盈利模式改革也幾無懸念;“電網交易中心獨立”則主要是作為“調度獨立”的溫和方案予以呈現,目前討論焦點在于交易中心的產權是否歸屬電網,也就是交易中心是獨立還是相對獨立。
而《意見》中最大的懸念來自于售電側改革,目前仍無具體的改革思路,是配售徹底產權分離還是僅僅拿出售電側進行剝離或混改,仍無定論。
一位接近國家能源局的人士告訴經濟觀察報,“目前電改大方向已經確定,難點在于如何讓方案落地細化,當前對于如何實施還沒有具體的方案?!币灿胁簧贅I(yè)內人士表示,從現有方案看,此輪電改仍屬“過渡方案“,距離改革的既定目標還有距離。
“獨立”之爭
今年以來,電改的推進開始逐步發(fā)力。年初,國家能源局公布《2014年能源工作指導意見》,其中明確提出將“推動盡快出臺進一步深化電力體制改革的意見,積極推進電能直接交易和售電側改革,推進輸配電價改革,提出單獨核定輸配電價的實施方案”。這其實已經透露了此輪電改方案的基本方向和核心:電能交易改革、售電側改革和輸配電價改革。
進入6月份,習近平主持召開中央財經領導小組會議時特別強調提出,要抓緊制定電力體制改革和石油天然氣體制改革總體方案。
一系列的重視促使新電改的方案出臺不斷加速。據了解,今年以來,國家發(fā)改委體改司頻繁召集電力相關企業(yè)和專家等就新電改方案進行座談,特別是進入6月份后,座談會更加密集。
一位參與討論的業(yè)內人士對經濟觀察報記者表示,討論的結果就是方案幾易其稿,以國家能源局最先提出的電網“調度獨立”為例,在制定方案時幾經博弈變?yōu)榻灰字行莫毩?,此后電網企業(yè)反映強烈,又提出改為相對獨立,即產權仍放在電網企業(yè)內,“電改方案的出臺其實是一個艱難的博弈過程?!?
調度獨立被認為是電網的“七寸”,是打破電網壟斷的抓手。最早正式場合提出調度獨立的是國家能源局副局長劉琦,他在2012年9月份參加中國(太原)能源博覽會時首度提出了要“實現電力調度、交易、結算獨立運行”的電改新方向,這不僅在2002年電力體制改革方案基礎上進行了新的詮釋,更明確了電網企業(yè)作為以輸、配電為主要業(yè)務的服務型企業(yè)的轉變。
“調度之所以重要,是因為所有電能交易和輸配必須通過電網進行調度,這也意味著電網一方面控制著發(fā)電企業(yè)的電力并網情況,另一方面控制著終端用戶,這也是進行電能交易市場化改革一直沒有推行下去的最重要原因,所有的交易必須通過電網的調度和輸送完成,而一旦電網不能在新的交易價格體系中獲益,將成為最大的阻礙?!鄙鲜鋈耸勘硎?。
按照最新的方案方向,調度獨立或將以“過渡模式”出現,即交易中心相對獨立,產權仍保留在電網,中心獨立出來后以便接受相關部門監(jiān)管。
目前,南方電網并未設立單獨的交易中心,所有交易職能掛在南網總部下屬市場營銷部市場交易處,國家電網方面在2006年設立了隸屬國網總部的國家電網交易中心,并分設國網總部、區(qū)域電網和省網三級電力交易中心,主要負責交易合同、購售協議的簽訂和電量結算和交易統(tǒng)計分析,同時負責參與電力市場規(guī)則的制定和電力市場交易信息發(fā)布平臺的信息發(fā)布?!皩⒔灰字行南鄬Κ毩⒊鰜恚日疹櫟搅穗娋W企業(yè)的情緒,也推進了交易體系的改革,這對于加緊推動電改破局較為關鍵?!鄙鲜鼋咏鼑夷茉淳值娜耸勘硎?,“推進比僵持要好?!?
對此,今年2月份國務院發(fā)展研究中心課題組推出的一份有關電改的報告曾指出,可將電力交易機構從電網分離,受政府直接領導或授權,以實現公平交易,“交易機構獨立可以減少電網企業(yè)對市場交易的影響和干預,有利于信息公開、公平交易和市場監(jiān)管,從國際上看,市場交易與電網的資產所有、運營及調度功能分離也是比較普遍的模式,從實施難度上看,電力交易機構獨立并不改變目前的行業(yè)組織結構和安全責任體系,改革難度和成本相對于輸配分離、配售分離以及調度獨立要小得多?!?
輸配難分開
另外較大程度的改革來自于輸配電環(huán)節(jié)。對于2002年啟動電力體制改革時提出確立的“廠網分開、主輔分離、輸配分開、競價上網”四步走中的“輸配分開”,在廠網分開和主輔分離之后的本輪改革中將會以“固定輸配價格、售電側改革”代替。
其實對于輸配是否分開,一直有較大爭議。主張拆分方認為,不拆分難以厘清輸配電的成本,從而無法形成公平的市場化的電力交易體系,也不利于對電網的盈利水平進行監(jiān)管;主張不拆分的人士則認為,拆與不拆只是壟斷大小的問題,都不能解決價格壟斷的本質問題。
目前的方案屬于“折中方案”,即打破了現有的電網企業(yè)“統(tǒng)購包銷”的盈利模式,又為建立獨立的市場化電能交易體系鋪平道路。當前,電網主要通過對發(fā)電企業(yè)支付“上網電價”,然后通過“銷售電價”賣給用電企業(yè)和用戶,電網在其中賺取差價。
電改新方案或推行的模式為,政府有關部門負責指定“固定的輸配電價”即過網費,也與“放開兩頭、監(jiān)管中間”的電改主方向一致。
“目前的針對固定的輸配電價形成的模式主要有兩種,一種是成本加利潤模式,即保證8%左右的回報率的前提下定一個固定價格,還一種是收入固定模式,即通過核定一個固定的電網收入,來保證電網收益和固定的輸配電價格,目前第一種模式推行的可能性較大?!币晃唤咏l(fā)改委的人士的表示。
“不管是否主張拆分輸配電,共識是目前的電價定價模式無法厘清輸配電的真實成本?!币晃唤咏姳O(jiān)會的人士對經濟觀察報表示,原國家電監(jiān)會曾在2011年出臺《輸配電成本監(jiān)管暫行辦法》,旨在通過“立法”對輸配電成本進行規(guī)范和監(jiān)管,但目前來看效果并未達到預期。
經濟觀察報從此前一份2012年國家電監(jiān)會摸底輸配電成本檢查的明細中看到,對于輸配電成本中爭議最大的“其他成本”電監(jiān)會給予了較清晰的明示,除應有的材料費、工資、折舊、修理費外,其他費用將包括職工福利費、財產保險費、社會保險費、研究開發(fā)費、低值易耗品攤銷、辦公費、水電費、差旅費、會議費、勞動保護費。
此前,在未出臺《輸配電成本監(jiān)管暫行辦法》未明確輸配電成本的分類時,電網企業(yè)成本核算的主要依據是電監(jiān)會在2005年頒布的《輸配電成本核算辦法》,該辦法只對“輸配電成本”進行了簡單分類,如材料費、工資、福利費、折舊費、修理費、其他費用,其中“其他費用”的類別并不明晰。也因此,電網企業(yè)在輸配成本的核算方式上采取“大一統(tǒng)”的方式,導致其他費用占比相對臃腫。
在未并入國家能源局之前,國家電監(jiān)會每年都會發(fā)布上一年度的電價執(zhí)行及電費結算情況通報,電監(jiān)會最后一次正式發(fā)布該通報是2011年,根據當年發(fā)布的《2010年度電價執(zhí)行及電費結算情況通報》,以華北電網為例,2010年的平均上網電價為0.37302元/度,同比增長為3.02%,銷售電價(未含政府性基金及附加)為0.51302元/度,同比增長為4.3%,輸配電價(含線損)價格為0.174.88元/度,同比增長35.71%,輸配電價的增長是前兩者年增長率的近十倍。
而根據《2010年電力監(jiān)管報告》的數據,中國主要電網企業(yè)輸配電成本構成中,“其他費用”所占的比重高達27.15%?!敖咏?0%的費用用途不明,這在其他行業(yè)企業(yè)很難見到,搞清楚這些費用的具體流向對于電網企業(yè)本身也是一種財務明晰的表現。”上述接近電監(jiān)會人士表示?!翱蓮墓潭ㄙ忎N差價起步,建立獨立的輸配電價,為雙邊交易繳納過網費提供標準?!鄙鲜鰢鴦赵喊l(fā)展研究中心的課題報告指出,從長遠來看,要建立基于成本加成乃至效率激勵的獨立輸配電價,但這需要進行主輔分開、資產核算并建立相應的成本核算方法,是一個較長期的過程,并且觸及電網公司的核心利益。
報告提出,當前可以從固定購銷差價起步,根據現有的購銷差價來反算交易雙方需要交納的過網費用,這樣做既能保障電網企業(yè)既有利益,還能改變電網企業(yè)的盈利模式及行為方式,由于不能夠再擠占發(fā)電企業(yè)和用戶的利益,電網企業(yè)在電力交易和可再生能源接入時容易保持中立。
尷尬“供電局”
新方案方向中的售電側改革是最大的懸念。
今年3月曾有消息傳出,電網售電側將引入民營資本進行“混改”,但此后該消息被國家電網否認。5月底國家電網公布的“混改路線圖”決定,開放分布式電源并網工程和電動汽車充換電站設施市場兩個方向進行混合所有制改革,售電側混改未出現在其中?!澳壳半姼拇蠓较蛞呀洿_定,難點在于如何讓方案落地細化,當前對于如何實施還沒有具體的方案,特別是售電側改革,通過何種模式落地還很難說。”上述接近國家能源局的人士表示。
對于售電側改革,最大的爭議來自于售電環(huán)節(jié)的產權,是將電網的售電業(yè)務徹底剝離,還是保留電網的售電業(yè)務,讓民資參股,還是在不改變現有售電市場基礎上準入更多的民營售電公司。“每一種方式,都會帶來新的難題?!币晃辉鴧⑴c拆分國家電力公司的人士對經濟觀察報表示,“如果在現有售電市場基礎上準入更多的民營售電公司,這些公司如何對抗具有先天優(yōu)勢的電網體系的售電公司?如果是以電網為主導混改現有售電公司的部分股權,那么不僅會讓產權更加模糊,而且對建立雙邊或多邊交易的電力交易市場并無多少益處?!?
其實,最大的難題在于如果對售電側進行“徹底”的改革,也就是將電網進行配售分離的話,對于現有的較大數量的地方供電局或供電公司來講,將可能面臨被拆分的可能。
此前,電網方面曾對地方供電局或供電公司的配售分離進行過一些嘗試,主要是將地方供電公司的配電線路及設備的安裝檢修維護從公司分離出來,單獨成立配網中心和售電中心,但這種產權并未剝離的嘗試,被認為只是強化了專業(yè)管理,并未實質性地進行配售分離。
“配售分離的核心在于產權的剝離,如果產權主體不變化,獨立于電網的電能交易多元化售端市場就難以建立?!鄙鲜鰳I(yè)內人士表示。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