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儲能網訊:8月25日,國家能源局發(fā)布《國家能源局關于進一步加強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規(guī)范運作的指導意見》(以下簡稱《意見》)。
《意見》指出,全國范圍內將組建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組建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是電力交易機構實現獨立規(guī)范運行的重要保障措施。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是獨立于電力交易機構的自治性議事協(xié)調機制,履行建立健全市場成員行為自律職責,與運營機構市場監(jiān)測、監(jiān)管機構專業(yè)監(jiān)管共同構建電力市場運行“三道防線”。
01、工作職責
1.研究討論電力交易機構章程,審議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工作規(guī)則、秘書處工作規(guī)則,推薦電力交易機構高級管理人員;
2.協(xié)調電力市場相關事項,建立聽取市場成員訴求的機制,研究討論市場運行中出現的異常情況、市場成員提出的合理訴求等,提出相關問題的解決建議;
3.研究討論電力市場相關交易規(guī)則、實施細則及實施方案,審議規(guī)則、細則、方案和關鍵市場參數的標準與取值,提出報價或出清價格上下限設置、信息披露相關內容建議;
4.協(xié)助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和政府有關部門監(jiān)督規(guī)范市場運營機構行為,建立市場自律監(jiān)督工作機制。
02、組織架構
1.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應由電網企業(yè)(含增量配電網企業(yè))、發(fā)電企業(yè)、售電企業(yè)、電力用戶、市場運營機構、第三方機構等各方面代表組成,按照發(fā)電方代表、購電方代表(售電企業(yè)、電力用戶)、輸配電方代表、市場運營機構代表(電力交易機構、電力調度機構)、第三方代表分類,按合理比例確定各類別代表人數。發(fā)電方代表、購電方代表人數應多于其他代表。
2.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設主任委員1名,副主任委員若干名。區(qū)域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由國家發(fā)展改革委、國家能源局提名,?。ㄗ灾螀^(qū)、直轄市)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主任委員由國家能源局派出機構和所在地區(qū)有關政府部門提名,由各自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投票表決。主任委員原則上任期不超過三年,同一主任委員不得連任超過兩屆任期。
3.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秘書處負責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日常工作。秘書處應配備專業(yè)素質的專職人員,工作人員可由成員單位選派,并定期輪換。
4.可以組建成員類別工作組,開展類別領域選舉、議事等相關工作。
5.可以組建專業(yè)工作組,在各成員單位中擇優(yōu)組成,開展業(yè)務領域專項工作。
6.可以組建專家委員會,負責提供電力市場建設專業(yè)咨詢。專家委員會由相關領域專家和第三方咨詢研究機構代表等組成。專家委員會在咨詢過程中應遵守客觀公正、實事求是的原則。
03、議事規(guī)則
1.建立健全議事機制。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要建立健全商議事項發(fā)起、召集、審議流程,確保議事程序公開透明、公平合理,切實保障市場成員合法權益。
2.明確議題發(fā)起流程。秘書處定期收集整理成員代表提出的合理訴求和議題建議,并向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成員通報。由多名成員代表聯(lián)名提議的,或主任委員、副主任委員、市場運營機構認為必要的,由秘書處形成會議議題。議題產生后,超過三分之一的成員代表投票通過的,作為正式會議議題。會議議題需至少提前一周通知各成員單位,并抄送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和政府有關部門。
3.明確會議召集方式。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會議由主任委員根據正式會議議題和工作安排召集成員代表開會。會議應有三分之二以上代表且每類別均有代表出席方可舉行。原則上每年至少召開兩次全體會議,根據工作需要通過線上或者線下等方式不定期召開專題會議。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和政府有關部門可根據需要,派員參加有關會議。
4.明確議事審議流程。議題審議原則上采取投票表決的方式確定,三分之二及以上表決同意的則為通過,形成審議結果。市場運營機構代表、第三方代表不參加投票表決。各類交易規(guī)則、細則、方案等經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后,按照有關規(guī)定,提交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和政府有關部門審定后執(zhí)行。需要修訂的,應提請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審議通過后,報原審定機構和部門批準或備案。
5.議題產生、議題審議的投票工作結束后,秘書處應整理各成員代表的投票結果,并保存歸檔。
6.國家能源局及其派出機構和政府有關部門對電力市場管理委員會的審議結果可以行使否決權。
原文如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