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儲能網訊:為進一步提升電力系統(tǒng)調節(jié)能力,促進清潔能源消納,浙江電力交易中心依照國家能源局浙江監(jiān)管辦公室印發(fā)的《關于浙江省第三方獨立主體參與電力輔助服務常態(tài)化運行的補充通知》(浙監(jiān)能市場〔2023〕9 號),積極推動第三方獨立主體參與電力輔助服務市場發(fā)育,完善有關市場運行工作機制,促進電力保供穩(wěn)價和市場平穩(wěn)有序。
接下來,跟著小編一起來了解三方獨立主體參與電力輔助服務市場都有哪些要點需要注意吧!
根據《浙江能監(jiān)辦關于開展浙江省第三方獨立主體參與電力輔助服務第一次結算試運行的通知》(浙監(jiān)能市場函 〔2022〕6 號)、《浙江能源監(jiān)管辦關于浙江省第三方獨立主體參與電力服務有關事項的通知》(浙監(jiān)能市場〔2023〕1 號)等政策規(guī)定,新型儲能、電動汽車(充電樁)、高載能企業(yè)、負荷側調節(jié)資源、負荷聚合商、虛擬電廠等,具備計量條件,且符合準入資格的新型市場主體均可作為第三方獨立主體參與電力輔助服務。
一、第三方主體入市注冊要點須知:
① 第三方獨立主體按規(guī)定在浙江電力交易平臺(以下簡稱“交易平臺”)注冊,填報的有關電力用戶立戶時間應超過6個月。
注冊地址:www.zjpx.com.cn

②單一電力用戶,不得同時經由2個及以上負荷聚合商聚合參與市場交易。
③電網側儲能電站注冊時,應同時提供并網調度協(xié)議等資料。
④具備自建平臺的負荷聚合商,經與電網企業(yè)簽訂接入協(xié)議后,可按規(guī)范要求接入省電力公司新型電力負荷管理系統(tǒng),方便數據交互。
溫馨提醒
三方獨立主體調節(jié)能力必須大于等于5兆瓦,在進行入市注冊時請確保調節(jié)能力的真實性。
?“旋轉備用”市場準入技術要求:參與主體應確保具備至少1小時的備用持續(xù)響應、容量5兆瓦以上調節(jié)能力。
?“削峰調峰”市場準入技術要求:參與主體應確保具備時長1小時以上、容量5兆瓦以上負荷削減能力。
?“填谷調峰”市場準入技術要求:參與主體應確保具備時長1小時以上、容量5兆瓦以上負荷調增能力。
二、第三方獨立主體注冊校核與發(fā)布時間線:
第三方獨立主體注冊校核與發(fā)布將在交易運行前一個月開展,具體時間節(jié)點如下:
M-1月20日8:00至23日12:00:
?浙江電力交易中心(以下簡稱“交易中心”)對第三方獨立主體提交的二級聚合用戶戶號進行重復性核驗,并推送至省電力公司進行電力戶號核驗。
? 交易中心依據省電力公司推送的電力戶號核驗結果,將有關情況及時告知第三方獨立主體。在電力戶號核驗結束前,第三方獨立主體可通過交易平臺對聚合的戶號進行增刪、維護等完善工作。
M-1月24日15:00前:
?交易中心應將第三方獨立主體及二級聚合用戶戶號信息推送至省電力公司進行調節(jié)能力核驗。
?注意:核驗調節(jié)能力若小于注冊時三方獨立主體的能力,注冊核驗將不允通過。
M-1月25日12:00前:
?省電力公司向交易中心推送M月經校核的第三方獨立主體及其二級聚合用戶清單。
M-1月25日16:00前:
? 第三方獨立主體可登錄交易平臺查看M月可參與輔助服務的二級聚合用戶清單,交易中心將第三方主體清單及相關技術參數(容量、響應時間等)推送至省電力公司、浙江電力調度控制中心。
一、目前,削峰調峰輔助服務交易啟動將滿足以下四種情形之一:
1.情形一:調度機構預測D日(運行日)天然氣發(fā)電用氣大于1200萬立方米以上;或者天然氣供應緊張,電力處于緊平衡狀態(tài),預計備用難以滿足系統(tǒng)需求的。
2.情形二:D-1日(運行日前一天)省間現貨對應的削峰需求時段平均價格高于650元/兆瓦時;
3.情形三:電力供需緊張需要啟動需求響應、有序用電等措施;
4.情形四:調控中心認為確需啟動削峰調峰交易的其他情形,并報經浙江能源監(jiān)管辦同意。
二、削峰調峰輔助服務交易在以下兩種情形下,會出現限價的情況:
1.情形一:D日(運行日)削峰需求時段對應的上一日相同時段省間現貨浙江中標的平均價格高于(含)1000元/兆瓦時,D日削峰調峰價格上限為1000元/兆瓦時。
2.情形二:D日(運行日)削峰需求時段對應的上一日相同時段省間現貨浙江中標的平均價格低于1000元/兆瓦時或浙江未在省間現貨中標,削峰調峰價格上限為650元/兆瓦時。
為保障輔助服務有序開展,請三方主體注意各交易階段的時間節(jié)點,避免錯過時間節(jié)點出現無法參與交易的情況。
① 交易發(fā)布申報
一、D-2日(交易運行日前2天)
17:00-18:00:
調控中心在交易平臺“交易公告欄目”發(fā)布預交易公告,公布交易需求品種
二、D-1日(交易運行日前1天)
9:00前:
調控中心在交易平臺“交易公告欄目”發(fā)布交易公告,公布削峰調峰、填谷調峰及旋轉備用等交易需求和相應時段。
9:00-13:00:
第三方獨立主體在交易平臺通過勾選等方式確定本次交易聚合戶號,并完成量價申報。
14:00前:
交易中心將第三方獨立主體申報的量價信息、聚合戶號信息推送至調控中心。
15:00前:
調控中心完成交易出清與安全校核,并于16:00前將出清信息推送至交易平臺,公布出清結果。
② 出清調用及效果評估
一、D-1日(交易運行日前1天)
16:00前:
調控中心將出清信息、聚合戶號信息推送至省電力公司,包括第三方輔助服務提供者的用戶信息、中標容量、響應時段等。
二、D日(交易運行日當天)
交易運行日當天
第三方獨立主體根據日前出清結果提供相應的輔助服務。
三、D+1日(交易運行日后1天)
12:00前:
調控中心推送旋轉備用服務實際調用情況相關數據,包括是否實際調用執(zhí)行、具體執(zhí)行起止時間、調用指令值和無獨立電力營銷戶號的電網側儲能用戶執(zhí)行日的負荷數據信息至省電力公司。由省電力公司對各第三方獨立主體及其二級聚合用戶的輔助服務響應效果進行計算評估。
四、D+2日(交易運行日后2天)
0:00起:
第三方獨立主體可通過交易平臺查詢D日(交易運行日)實際執(zhí)行負荷曲線等數據。
12:00前:
省電力公司將第三方獨立主體響應效果明細推送至交易中心。
③ 費用結算
一、輔助交易運行月當月
D+3日內(交易運行日后3天內)
交易中心于D+3日內(交易運行日后3天內)出具D日結算依據及執(zhí)行效果明細,并推送至第三方獨立主體。
交易中心推送結算依據后2個工作日內
第三方獨立主體應當在交易中心推送結算依據后2個工作日內,通過交易平臺完成日結算依據的確認,逾期未提出視為無異議。
第三方獨立主體確認后2個工作日
交易中心在第三方獨立主體確認后2個工作日內向省電力公司提供D日(交易運行日)的日結算依據。
二、輔助交易運行月的次月(M+1月)
M+1月第5個工作日前:
交易中心完成M月輔助服務費用計算,形成月結算依據,并向第三方獨立主體披露。
M+1月第7個工作日前:
第三方獨立主體完成月結算依據的確認,逾期未提出視為無異議。
M+1月第10個工作日前:
交易中心向省電力公司提供M月的月度結算依據和當月所有的日結算依據,并將正式的發(fā)電側分攤費用推送調控中心。
M+1月第12個工作日前:
省電力公司向第三方獨立主體出具結算賬單,第三方獨立主體根據結算賬單開具增值稅專用發(fā)票。省電力公司收到發(fā)票后,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費用支付。調控中心在規(guī)定時間內完成發(fā)電側分攤費用參與華東“兩個細則”費用結算,并推送交易中心。
第三方獨立主體應與其代理的聚合用戶簽訂《第三方獨立主體代理用戶用電信息查詢授權書》,準許授權信息查詢。
把握交易時間節(jié)點,保障市場穩(wěn)定有序。如果您準備參與輔助服務市場。那么,趕緊登陸浙江電力交易平臺進行入市注冊,并牢記輔助服務開展時間節(jié)點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