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儲能網訊:挪威船級社在《2050年氫氣預測》報告中稱,2030年氫氣在能源結構中占比僅為0.5%,到2050年將為5%。但要實現《巴黎協(xié)定》的目標,到21世紀中葉,氫氣產量需要增加兩倍,才能滿足15%的能源需求。
挪威船級社首席執(zhí)行官雷米·埃里克森表示,“對于航空、航海和高溫制造業(yè)等無法電氣化的行業(yè)來說,氫氣是必不可少的”。
根據《2050年氫氣預測》報告,到21世紀中葉,綠氫將成為主要的氫氣形式,占氫氣總產量的72%。這將需要過剩的可再生電力來驅動容量為3100吉瓦的電解槽,是目前太陽能和風能發(fā)電裝機總容量的逾兩倍。藍氫短期內將發(fā)揮更大作用(到2030年約占氫氣總產量的30%),但由于可再生能源產能的增加和價格的下降,其競爭力將下降。
根據挪威船級社的預測,現在起到2050年,全球用于能源目的的氫氣生產支出將達到6.8萬億美元,另外還有1800億美元用于氫氣管道、5300億美元用于建造和運營終端。
考慮到成本因素,全球超過50%的氫氣管道將從天然氣管道改造而來,因為改造管道的成本預計僅占新建管道成本的10%~35%。氫氣將通過管道在國家和國家之間運輸。全球氫氣貿易也將受到船舶運輸液態(tài)氫氣的高成本限制。氫氣的衍生物氨氣更穩(wěn)定,更容易通過船舶運輸。
早期氫氣生產將由高溫生產過程主導,如目前使用煤和天然氣的鋼鐵生產。氨氣和甲醇等氫氣衍生物是船舶和航空等重型運輸工具脫碳的關鍵,但根據挪威船級社的預測,這些燃料要到21世紀30年代才會規(guī)?;a。
氫氣不會在乘用車領域普及,在發(fā)電領域的普及也很有限。用于建筑物供暖的氫氣不會在全球范圍內普及,但會在一些已擁有廣泛天然氣基礎設施的地區(qū)看到早期的普及。
埃里克森表示,“擴大氫價值鏈將需要管理安全風險和相對較高的公眾接受度,以及就業(yè)政策,使氫氣項目具有競爭力和可獲利。我們需要在能源系統(tǒng)層面進行規(guī)劃,使社會能擁抱氫氣帶來的脫碳機會”。
不同地區(qū)的氫氣生產有很大差異。到2050年,歐洲將率先實現氫氣在能源結構中的占比達到11%,因為相關政策既驅動了氫氣生產規(guī)模擴大,又刺激了終端使用量增加。經合組織太平洋地區(qū)(2050年氫氣占能源結構的8%)和北美地區(qū)(7%)也有推動供應端的戰(zhàn)略、目標和資金,但碳價較低,具體目標和政策較少。中國大陸和臺灣地區(qū)(6%)緊隨其后,近期對到2035年的資金和氫氣前景做出了更清晰的說明,同時擴大了碳排放交易計劃。到2050年,這4個地區(qū)總共將消耗全球用于能源目的的氫氣需求的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