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儲能網訊:“獨立儲能身份的明確,將吸引電網企業(yè)加快布局相關業(yè)務。未來電網企業(yè)投資建設的儲能電站與非電網資本投資的獨立儲能站,在參與電力市場時,能否獲得無差別待遇,實現電力市場公平透明,還有待觀察。”
近日,國家發(fā)改委、國家能源局印發(fā)《關于進一步推動新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和調度運用的通知》(以下簡稱《通知》),首次對“獨立儲能”的概念進行了官方定義。
《通知》明確的獨立儲能概念與傳統概念有何不同?此次“官宣”對儲能產業(yè)的發(fā)展又將產生哪些影響?
首獲官方定義
根據《通知》,具備獨立計量、控制等技術條件,接入調度自動化系統可被電網監(jiān)控和調度,符合相關標準規(guī)范和電力市場運營機構等有關方面要求,具有法人資格的新型儲能項目,可轉為獨立儲能,作為獨立主體參與電力市場。
“也就是說,只要具有法人資格,符合相關要求,且愿意實施技術改造的新型儲能項目,均可作為獨立主體參與電力市場?!鄙綎|電力工程咨詢院智慧能源事業(yè)部設計總工程師、中國能源研究會儲能專委會委員裴善鵬說。
華北電力大學電氣與電子工程學院副教授鄭華表示,這是官方首次對獨立儲能身份進行定義,摒棄了以往以電網并網點或產權分界點為核心的傳統“獨立”理念,首次明確獨立儲能概念?!斑@是我國新型儲能,乃至新型電力系統發(fā)展過程中的重大政策創(chuàng)新之一。”
“傳統獨立儲能概念,通常指接入到電網產權分界點或新能源電站并網點(PCC點)的新型儲能項目,而未接入到PCC點的新型儲能項目,不直接與電網企業(yè)和交易機構進行調度、交易與結算,即將儲能電站視為新能源或傳統電源電站的附屬設施。而此次《通知》明確的獨立儲能,無論項目接入點在哪兒,只要符合條件,均可作為獨立儲能電站,直接與電網企業(yè)和交易機構進行調度、交易與結算,極大拓寬了獨立儲能參與電力市場的途徑,是適合新型儲能良性發(fā)展所需的‘長效機制’之一?!编嵢A說。
擴大盈利空間
獨立儲能首獲官方定義,解決了儲能電站結算難、受眾主體單一等難題,對儲能企業(yè)和投資方而言無疑是重大利好消息。
山東某儲能電站負責人劉某表示:“此前,相關文件規(guī)定新能源項目強制配儲能,而且部分儲能要義務調用?,F在,獨立儲能概念得以明確,給了獨立儲能項目一個合理‘補償’?!?
廈門科華數能科技市場總監(jiān)陳超表示,儲能獨立市場身份的明確,便于其未來廣泛參與電力市場交易,同時減輕風光開發(fā)商單獨配置儲能的成本,有利于提升電力系統中儲能資產利用率。
鄭華進一步介紹,此前,由于新型儲能電站或單元只能服務于單一的新能源場站或傳統電源,造成儲能利用率不高。而根據此次獨立儲能的定義,原則上允許任何接入點的儲能電站參與全網范圍內的電力交易,增加了儲能電站的利用率,擴大了電站的盈利空間,解決了儲能收益結算難的問題。
“此前,不具備電網直調條件或沒有電網結算市場主體身份的儲能項目,一般采取合同能源管理方式進行商業(yè)運營。在這一過程中,業(yè)主方可能會出現推遲結算甚至違約、扣減儲能收益的情況,造成收益‘結算難’,而此次《通知》明確獨立儲能電站可與電網企業(yè)直接監(jiān)控、結算,避免了第三方收益結算拖欠問題?!编嵢A表示。
“但不論是存量儲能電站還是新建儲能電站,獨立儲能身份的明確都會因滿足新的雙向計量、調度監(jiān)控、市場交易要求等變化,導致投資成本與運營成本增加,同時也會加大電網調度運行及其輔助系統等的復雜度,尤其是在電網異常情況下,新能源場站與儲能電站等均會受到不同程度的影響?!编嵢A說。
保障良性競爭
有業(yè)內人士指出,《通知》為解決現有儲能電站的調度、交易與結算等核心問題提供了基礎思路,但后續(xù)發(fā)展仍需深入研究存量儲能電站與調度、交易機制之間的關系,制定獨立儲能電站與現有系統、運行機制、運營機制的協同方案。
“現階段,新型儲能的商業(yè)模式較為單一,可參與的電力市場范圍、深度都很有限。下一步,只有逐步擴大參與電力市場的范圍與品種,新型儲能的多場景靈活性優(yōu)勢與價值才能得以體現,在源側、網側和荷側的多元化應用場景中創(chuàng)造新模式、形成新業(yè)態(tài)?!编嵢A說。
對此,中國能建集團儲能技術專家楚攀指出:“獨立儲能身份的明確,將吸引電網企業(yè)加快布局相關業(yè)務。未來電網企業(yè)投資建設的儲能電站與非電網資本投資的獨立儲能站,在參與電力市場時,能否獲得無差別待遇,實現電力市場公平透明,還有待觀察?!?
楚攀建議,未來儲能參與電力輔助服務市場與電力現貨市場交易時,可借鑒證券市場的監(jiān)督方式,或引入區(qū)塊鏈技術進行記錄,利用豐富的信息化手段,保障市場參與主體權責一致,公平參與,良性競爭。
此外,鄭華建議,獨立儲能與非獨立儲能也需要結合地區(qū)市場實際需求、交易機制、偏差機制等因素權衡發(fā)展,在市場公平競爭中實現利益最大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