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儲能網訊:過往跨省、跨區(qū)“半計劃、半市場”的送電模式將被打破,新的省間電力現貨交易將把交易權還給市場,采用送出端當負荷、受入端當電源的做法
11月24日,國家電網于印發(fā)了《省間電力現貨交易規(guī)則(試行)》,并計劃于近期啟動試點交易。目前,該規(guī)則僅在國家電網公司和內蒙古電力公司范圍內進行試點。圖/視覺中國
【財新網】(記者 陳雪婉)國內跨省、跨區(qū)電力市場交易銜接機制迎來破局,有望打破此前“半計劃、半市場”的尷尬局面。
11月24日,國家電網印發(fā)了《省間電力現貨交易規(guī)則(試行)》,并計劃于近期啟動試點交易。目前,該規(guī)則僅在國家電網公司和內蒙古電力公司范圍內進行試點。
該文件明確了跨省電力現貨交易的規(guī)則,不僅放開售電公司、用戶參與省間電力現貨交易,還首次建立起基于經濟關系的省間電力交易銜接機制。
截止目前,江蘇省已經著手開始進行相關試點。江蘇能監(jiān)辦12月2日披露,已修改完善了江蘇省電力現貨交易規(guī)則中有關省間現貨交易等內容,國家電力現貨專班還給省間省內市場銜接給予了指導。
接近政策層的人士告訴財新記者,新規(guī)則的亮點在于,省間電力現貨交易首次采用了送出端當負荷、受入端當電源的做法,在經濟上把省內、省間兩個市場平行。打破了過往跨省、區(qū)計劃送電模式。未來,這一銜接機制有望從省間現貨延伸至省間電力中長期交易,但實際落地效果有待觀察。
新規(guī)則下,送端省參與交易的電廠先向電網報虛擬負荷, 隨后全電量參與送端省內電力市場出清,受端省電力用戶買了省間電力現貨,需要作為虛擬電源,參加本省內的現貨市場出清。
所謂虛擬負荷、虛擬電源,簡單來講,即不是真正的負荷和發(fā)電機組。如此一來,送、受端形成了經濟關系,避免了計劃和市場兩種定價機制的錯配,同時也防止了電網調度此前為完成跨省框架協議進行的強行交易,真正把交易權還給市場。
11月24日,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員會第二十二次會議召開,審議通過了《關于加快建設全國統一電力市場體系的指導意見》,該文件將于近期正式發(fā)布。這份文件明確了,用統一的市場標準和規(guī)則引導多層次電力市場體系,包含了跨省、跨區(qū)交易和省內交易。
跨省、區(qū)電力交易包括中長期交易和省間現貨交易兩種。長期以來,跨省跨區(qū)送電有相當大的比例是依據“計劃電”的模式進行輸送的。即年初,送電省與受端省依據往年送電情況,簽訂一份送受電協議,協議框架內的電價由國家發(fā)改委依據一定規(guī)則核定,框架內的電量則基本鎖定,無論受端省未來電力需求有怎樣的變化,雙方均要依據框架內電量與電價執(zhí)行。如果雙方還有意向,也可就框架外電量進行談判,此時的電價則依據市場供需情況做一定調整。
這種“半計劃、半市場”的模式,一直給跨省電力交易帶來諸多問題。例如,在電力供應緊張情況下,受端省份電力現貨價格高啟,但外來電價格卻仍維持計劃協議價格,帶來了兩個市場的不平衡,跨省跨區(qū)更像調度“特權”安排下的送電。
過往的這種跨省、跨區(qū)送電模式,使得電網公司處于買電、賣電,并賺取差價的模式,未經歷市場供需的影響,使得電網公司從中獲利頗豐。此次新規(guī)則,徹底打破了上述固有模式, 讓電網公司僅僅作為輸配環(huán)節(jié)存在,僅收取過網費,而電力交易雙方根據供求關系確定交易價格,使得市場在省間電力交易中起到決定作用。
從經濟效率上來講,一個地區(qū)是否外送電、接受外來電,需要根據其本身的需求動態(tài)決定,卓爾德環(huán)境研究(北京)中心主任張樹偉告訴財新,但過往跨省跨區(qū)送電,電網調度的原則往往是“省間潮流先定,然后省內再平衡”的權力模式,恰恰與有效率的平衡方式相悖。
更為典型的例子則是“西電東送”代表——云南給廣東省送電,2018年之前云南省長期水電充沛,面臨棄水難題,但廣東希望發(fā)展自己省內的電源,不愿意多接納云南的電力。后來,云南吸引大量電解鋁企業(yè)在當地投資建廠,消納本地電力,未來可能不再有富余電力輸送廣東,而廣東也進入了電力緊張時期,需求旺盛,電價高企。(詳見《財新周刊》2021年第24期報道:《云南“鋁谷”供電難題》)
但此次有關跨省、跨區(qū)電力市場交易銜接機制的新規(guī)則尚未涉及南方電網公司管轄的南方五省區(qū),據財新記者了解,南方電網公司有關南方區(qū)域省間現貨規(guī)則文件尚在研究中,還沒有下發(fā)?!?emsp;