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儲能網訊:*ST超日公司債違約一事仍在債市蔓延,而新能源領域卻似乎是重災區(qū)。
自市場因擔憂公司連續(xù)兩年虧損,而無法承受債券回售壓力后,3月13日,華銳風電(601558,股吧)正式發(fā)布公告稱,其于2011年12月份公開發(fā)行的“11華銳01”、“11華銳02”,可能面臨在公司披露2013年年度續(xù)虧報告后,被上交所暫停上市交易的風險。
不過,3月13日,華銳風電相關負責人就此向《證券日報》記者表示,“目前,我們沒有發(fā)現公司將出現無法償付債務的跡象。況且,無論如何,我們都會嚴格按照公司債募集說明書盡責”。
而日前公司發(fā)布的業(yè)績預虧公告顯示,華銳風電預計自身將繼2012年虧損5.8億元后,于2013年再度虧損30億元,但其公司債“11華銳01”、“11華銳02”卻并未出現與“超日債”一樣的違約。目前市場的擔憂,還只停留于對公司是否具有足夠償付能力的猜測之上。
“我們始終堅信,新能源蓬勃發(fā)展的大環(huán)境有利于公司改善經營并實現扭虧。而目前,公司在科研、業(yè)務開拓、項目競標、生產管理等各個方面都十分正常、順利,且已漸趨感到了行業(yè)的回暖?!鄙鲜鲐撠熑讼蛴浾咧厣?。
暫停上市不影響債券回售
就目前來看,華銳風電所面臨的危機的確沒有*ST超日那般緊迫。
雖然由于自身繼2012年虧損5.8億元后,又于2013年再度虧損了30億元,待華銳風電公布2013年正式年度報告后,公司股票可能因被實施退市風險警示而披星戴帽,同時,上交所也將對公司2011年公司債券(第一期)進行停牌處理,并在7個交易日內決定是否暫停上述公司債券上市交易。
但即便如此,華銳風電仍然具有一年的時間(若2014年續(xù)虧則將暫停上市)來改善經營,贏得市場信任。而暫停上市并不會影響債券的回售,基于“11華銳01”起息日為2011年12月27日,投資者于2014年12月27日便可對以“3+2”形式(即5年期債券,在第3年可以回售)發(fā)行的“11華銳01”行使回售權。但持有“11華銳02”債權人則必須等到5年期滿,即2016年12月27日。
公開資料顯示,華銳風電發(fā)行的“11華銳01”規(guī)模達到26億元,“11華銳02”規(guī)模則為2億元。但其中,“11華銳01”是以“3+2”形式發(fā)行,“11華銳02”則為5年期,將于2016年到期。
可動用銀行授信償債
不過,這并不意味著債權人可以高枕無憂?!叭魰和I鲜校A銳風電兩只公司債,一方將面臨不能按期償付的風險,但更為主要的則是喪失流動性的風險。”一位不愿具名的券商分析師向《證券日報》記者介紹,“在償付、回售等方面其實不用太擔心,一般只要公司嚴格按照"公司債募集說明書"盡責,債權人本金及利息都是有保障的”。
根據華銳風電當年發(fā)布的“公司債募集說明書”,公司曾承諾,一旦在本期債券兌付時遇到突發(fā)性的資金周轉問題,華銳風電將通過銀行的資金拆借予以解決。而彼時(截至2011年6月30日),公司從國內多家金融機構獲得的整體授信超過269.31億元,其中未使用授信額度為166.3億元。
此外,為了充分、有效地維護債券持有人的利益,華銳風電還在“公司債募集說明書”中承諾,為債券的按時、足額償付,公司制定了一系列工作計劃,包括切實做到??顚S谩⒃O立專門的償付工作小組、充分發(fā)揮債券受托管理人的作用、嚴格履行信息披露義務、公司承諾、違約責任等。而這將成為一套有效確保債券安全付息、兌付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