據華爾街日報中文網15日報道,一家慕尼黑法院周二禁止特斯拉在德國將其駕駛輔助技術描述為“自動駕駛”,因為此舉可能誤導消費者。
據報道,在德國一家負責管理非法競爭的全國性機構去年10月向法院提出此案后,該慕尼黑法院做出了這項裁決,特斯拉的德國分支可以對此裁決提出上訴。這家法院在裁決中稱,特斯拉在廣告材料中形容的汽車性能不符事實。
根據該法院,特斯拉在其德國網站上形容其車輛具有“完全自動駕駛的潛能”。該法院稱,這一描述可能讓顧客認為可在德國道路上完全自動駕駛,但事實并非如此。
特斯拉CEO埃隆?馬斯克一直對特斯拉的自動駕駛性能持樂觀態(tài)度,甚至早在2016年就開始向客戶收取數(shù)千美元的“完全自動駕駛”費用。但事實上,數(shù)年之后,特斯拉仍要求使用Autopilot系統(tǒng)的車主全神貫注,準備隨時接管駕駛任務。
對于該裁決,特斯拉可以提起上訴。